各部门(教学单位):
根据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现将我校2026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符合验收要求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。
二、验收要求
严格按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执行,无法按期结项者,须于截止日前提交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》(附件1),每个项目仅可延期一次。
三、验收流程
(一)结项申报
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项材料,填写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》(附件3),并附项目成果佐证材料,经本人签字后报送所在部门(教学单位)审查。
(二)部门(教学单位)审查
各部门(教学单位)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审查,重点核查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、学术规范执行情况,严格开展意识形态内容审查,严把内容政治关、导向关,经审查合格后在结项申请书上签字盖章。
(三)学校评审
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,评审通过的项目,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。
四、材料提交
(一)结项材料清单
1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封面(附件2);
2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;
3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(附件3);
4.项目成果佐证材料(论文类成果,须复印论文封面,期刊目录页以及正文;教学建设类成果,须复印教学建设项目立项、结项等证明材料)。
(二)材料装订要求及提交方式
1.纸质版材料用A4纸印制,胶装成册,一式一份。签字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提交至明慧楼202办公室。
2.电子版材料请按结项材料清单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,以“项目类别+项目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的方式命名,于5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29081903@qq.com。
附件:1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
2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封面
3.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
教务处(高教研究所)
2026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