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、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川教〔2024〕28 号)和《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川文产发〔2024〕90 号)等文件精神,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,学校党委会审定,现将学生实习单位(第一批)予以公布。